增值税优惠中几种常见的会计问题处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不但对一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条例实施后又陆续出台了与增值税相关的优惠政策。企业财务人员除需要掌握相关的税收政策外,还需明确与其相关的处理,否则会带来风险。笔者对几种常见的会计处理进行梳理。
五种常见的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优惠主要有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直接免征就是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税款,如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直接减征一般有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例如销售旧货和物品征税的旧货规定了减半征收,还有按一定金额直接扣减,例如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即征即退是指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