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参检企业应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年检资料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
一、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5、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营业执照副本;
4、 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5、 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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